南方网讯“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在昨天(11月10日)广州中院对全国最大牛皮走私案的庭审中,涉嫌把半成品牛皮伪报成品牛皮出口,节余指标用于走私的东莞市东铭盛制革厂董事长梁家耀回答最多的就是这几句话。据指控,本案涉嫌走私牛皮逃税总额逾3亿元。由于案情复杂,广州中院将审理5天。
据指控,港资企业东莞市虎门路东铭盛厂(以下简称铭盛厂)经营方式是来料加工,把进口原料生、熟牛皮(又称蓝湿牛皮)加工为制成牛皮后再出口。
由于把原料加工成成品牛皮过程中损耗高,而加工成半成品牛皮损耗低,从2000年开始,该厂申领第二本手册备案时,明明为客户代加工的大部分是半成品牛皮,却在海关仍以制成牛皮备案,利用两者之间的损耗差额,从中节余保税原料。
从2000年3月到2003年9月,该厂在执行21本合同登记手册期间,以半成品牛皮伪报成品牛皮占同期出口量的87.5%,共计偷逃应缴税额1.84亿余元。
由于铭盛厂用本厂保税进口指标大量为他人代进口及擅自内销保税货物,他们通过伪报出口方式而“节余”的保税进口指标仍不够用。为此铭盛厂以人民币2.3万元/柜左右价格向广东省惠阳市秋长万福皮厂(以下简称万福厂)
购买保税进口指标,由万福厂为其代进口蓝湿牛皮。由铭盛厂或其香港公司组织蓝湿牛皮货源,从香港运输入境后运到万福厂,再换车转运到铭盛厂。
万福厂使用本厂来料加工合同登记手册为铭盛厂进口蓝湿牛皮、收取代进口费用后,为平衡手册,使用进口蓝湿牛皮中的颈皮、腩条等次皮、废皮经简单加工后,装入集装箱以成品“制成牛皮”名义向海关申报出口,运输到香港后再次运输入境,并以“蓝湿牛皮”名义向海关申报进口,同一批货物如此反复转圈进出口,俗称“来回货”。2001年6月到2003年10月间,万福厂用这种“来回货”转圈进出口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002车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6亿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包括铭盛厂董事长梁家耀在内的12名被告人和万福厂的行为都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梁家耀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在昨天的庭审中,12名被告人和万福厂请了20名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也出动了3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本案第一被告人梁家耀一概表示不知情,公诉人则指出,梁家耀在法庭上的口供与侦查期间的口供出入很大。据悉此案将陆续审理5天。(编辑:唐莉娜)